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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签署《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协议》

日期:2020-10-12 来源:

2020年10月10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签约授匾仪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举行,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教授出席仪式。这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公证行业设立的首家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

签约仪式由兴安公证处李涛主任主持,兴安盟司法局副局长李占儒、公共法律服务科副科长于立勇出席仪式与兴安公证处全体人员共同参加。

李涛主任首先对马宏俊会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对兴安公证处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李占儒副局长表示,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落户兴安公证处以及马宏俊会长的到来对于兴安盟公证行业是一件喜事,是对兴安公证处的支持和厚爱,更是对全盟公证行业的激励和鞭策,希望兴安公证处能够肩负重任,不辜负这份期待和厚望,将全盟公证行业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马宏俊会长简单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及选择公证文书进行实践研究的重要意义。马宏俊会长对于兴安公证处多年来的工作和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兴安公证处在未来的工作中保持高视角和国际视角,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回顾、总结,为公证文书的研究和改革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随后,马宏俊会长和李涛主任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书》,并进行了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的授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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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授匾仪式结束后,马宏俊会长做了《公证文书的价值和改革趋势》的讲座,用深入浅出的语言,结合公证发展渊源和实际案例,剖析了公证文书的价值和意义及未来的改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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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涛主任对于马宏俊会长深刻的剖析和讲解再次表示感谢,李涛主任指出,兴安公证处作为第一家成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的公证机构,我们深感荣幸,这对于我处的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任重道远,兴安公证处全体人员也将一如既往坚定信心、凝心聚力,促进我处各项工作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公证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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